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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了。”
  落地窗前,顾偕挂了电话,转过身穿上风衣,随即闪电般冲进地下车库。打火开灯,一个漂亮的三角掉头,呼啸着窜入了凌晨寂静的马路上。
  车前大灯破开了浓浓夜色,雪后的城市一片安详。寒风吹落了树梢上的积雪,雪花在昏黄路灯下再次飘散。
  顾偕握着方向盘,面容冷硬,眉眼紧绷。
  城市灯海倒映在他眼底,旋即被漫天飞舞的记忆碎片覆盖。时光呼啸而去,千万张熟悉或陌生的面容如岁月长河般浮现在眼前。
  ……
  “我的名字是顾偕,取自‘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我母亲的夙愿,而我顶着这个名字的每一天都是我父亲对我的嘲讽。我不打算改姓,姓顾还是姓柳,都不能改变我是谁。”
  他姓顾,k国顶级豪门的那个“顾”,且妈妈曾是制霸t台的超模明星,所以他自带一圈神圣光环,足以和其他出生在贫民窟的小孩区分。
  后来他才意识到,因为他姓顾,所以下城区的贱民嫉妒他,上流社会的贵族鄙夷他,他是徘徊在夹缝中幽灵,始终无法融入任何一边。
  “离那些脏兮兮的野孩子远点。”
  “……”
  “听见了吗?不准和他们玩!”
  小顾偕抬起头,那双浅色瞳孔生来淡漠,搁在四五岁的嫩脸上充满了违和,他不动不笑就这么平静注视着人,莫名给人一种压迫感。
  母亲心里也咯噔了一下,但正要训斥他这种不得体的“渴望”时,门后突然传来一声粗鲁又难听的催促。她皱着眉头,扯着被那大麻熏糙嗓子喊了一句“来了”,然后瞪了顾偕一眼转身回到房间。
  顾偕凝视着关严的门,闭了闭眼,收回目光继续望向楼下。
  天空上毒日正烈,烤着得人头晕口渴,阳台又没有可避的地方,小顾偕就只能乖乖坐在板凳上等母亲工作结束。
  对面大楼阴影处,五六个与他差不多大小的孩子聚一起弹玻璃球,一个肮脏的小男孩似乎若有所感,抬头迎上了他的目光。
  四周臭气熏天,老旧的空调室外机嗡嗡作响,两个半大的孩子,一高一低地对视了很久。小顾偕穿着干净的衣服,乖巧坐在板凳上,而陈敖趴在地上,脸上满是土灰。
  “敢看‘太子’,”有小孩捅了捅小陈敖,“小心眼睛被挖了。”
  “就是,人家妈可是头牌,你们知道什么叫头牌吗。”
  大家轰然讥笑。
  小孩的眼睛明亮纯粹,但眼底流露出肆无忌惮的恶意让人在七月酷暑下也遍体生寒。
  小顾偕就像一只被圈养在家中的宠物猫,隔着笼子,懵懂又平静地望着对面那个世界。
  那时还他尚且不知道,那种情绪叫做孤独。
  毕竟母亲说,他和他们不一样。
  很多年后,他站在落地窗前,雨滴噼里啪啦砸到玻璃上,汇聚成一条湍急的小溪,朦胧的水雾背面是灯火迷离的繁华都市。
  金色的香槟杯握在手里,身旁很多人来来往往,男人礼貌而客气点头,女人朝他抛媚眼。宾客交谈的话题无外乎是“前景”“动荡”还有“走势”。有人问偕神的意见,顿时大厅喧嚣散去,无数道目光集中在他身上。
  他那双淡色的眼睛冷冷一扫,心底忽然升起一丝荒谬的笑意。
  深蓝上一个季度的收益领跑金融街,他登上了时代周刊封面,上流社会终于认可他的成就。而在此之前他因背离常规,看空主流受尽了嘲讽。这些几个月前还公开讽刺他的人,现都在以崇拜目光注视着他。
  他在万众瞩目中勾了勾嘴角。
  他不会错。
  他比别人站得高,所以这是他必然要忍受的孤独。
  现在一切完美都超出他的预料了。
  可是生活越是美满安逸,他越是无法控制迷茫和愤怒。他望着灯火通明的宴会大厅,似乎闻到周身弥漫的臭气——屎尿、大麻、臭水沟、还有发霉的空气,再昂贵的木质香都无法掩盖从骨髓里渗出来的气息。
  即使姓顾也也不能阻止他发臭。
  他现在是新贵了,曾经在那个男人脚下摇尾巴的哈巴狗都在奉承巴结他,再也不会有哪个不长眼睛的东西故意问他的身世来激怒他了。在此之前,他称呼那个男人为“姓顾的”,这一刻起,他承认他是他血缘意义上的父亲。
  不论他姓不姓顾,他都继承了那个男人的dna,这是无可改变的事实。
  他不以为荣,也无以为耻,因为他是靠自己杀进这个上流世界的,和那个男人无关。
  ·
  “那时我的老师刚刚确诊阿尔海默兹,他是我和这个世界唯一的联系了。他说他死后,有我记挂他,可是我死后,没有人记挂我,”书房灯光下,顾偕半垂着头,手里把玩着婚戒,“不久后,我捡到了朱砂。”
  “朱砂懂你的这种感觉吗?”柏素素问。
  “我看到她的第一眼就知道她是天生反骨的幼兽,和我是同类。”
  “……那你一定很爱她。”
  顾偕点头,郑重道:“我确实很爱她。”
  ·
  千万道雨线淹没了天地间,寒风吹动林间细叶发出幽魂般的呜咽。他弯腰抱起了满身污泥的少女,脚一滑踩进了水坑,那一瞬间,冰冷的泥水渗进了手工定制的皮鞋里。
  他憎恶下雨。
  一到雨天,屎尿从下水道反涌上来,水沟里浮动的黄色分不清是泥土还是屎,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臭味,臭到鼻腔发麻,然而最可怕的是,在臭气里待了一会儿,他就闻不到臭味了。
  后来司机都知道他讨厌下雨,主动把车开进地下停车场。如果没有遮雨的地方,侍应生会提前将他要走过的地方清理干净。他连伞都不必自己撑,这双脚就理所当然地也没有沾过一滴雨。
  现在他的脚踩在油门踏板上,这双鳄鱼皮、挪威缝、手工擦色连鞋垫都有签名的定制皮鞋和小时候穿着捡来的、不合脚的运动鞋一样潮冷。
  车外风雨漫天,雨刷反复刮着车玻璃上的雨水,一道闪电倏然劈亮了天地也短暂地照亮了车内。
  他的余光瞥见少女缩在副驾驶上瑟瑟发抖,有种奇异的香气从她惨白的皮肤上渗出来一直往他鼻腔里钻。
  车内开着空调,冷气系统无声运作着,冷得连手臂上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然而却有股无名的燥火随着血管流向四肢百骸。
  到处都是水。
  太脏了。
  这辆阿斯顿马丁one77是他的新宠,和他一起坐私人飞机从纽港来,连座椅都是请了一位退休已久的日本皮雕家出山制作。
  少女的膝盖擦破了皮,抱着双腿光着脚踩在座椅上,泥水顺着针缝往下淌。她的裤子脏得看不出原本颜色,小腿上那一道道黑印似乎不是泥而是黑灰,看着像刚从黑煤窑里逃出来的童养媳。
  她瞪着那双明珠般璀璨的眼睛紧紧盯着他。
  顾偕一言不发,越来越焦躁。
  她的脚踝细得他一只手就能捏断,被雨水冲刷过的皮肤白得夺目,从裤管里伸出来的小腿像淤泥里的藕。
  顾偕死死握住方向盘,竭力控制着心底管不住的野兽。
  他是个路过的外乡人,而她凭空出现。
  这条路上不仅没有监控,暴雨还能帮他冲刷一切痕迹。把她就地掩埋在树林里,十年八年都找不到尸体。
  再也没有比这更完美的犯罪了。
  他的呼吸一声比一声粗重,全身上下都为那个隐秘而邪恶的念头此战栗不已。
  这一刻他忽然意识到,原来他是个穿着西装的禽兽,和那些该烂死在臭水沟的蟑螂无异。
  万里高空之上,惊雷与狂风咆哮责问,他的愤怒和惊恐随着千万雨点砸向大地。
  他的罪恶无关他与生俱来的基因,而是写在他过去二十几年的经历里。
  直到很久以后他才明白,对于朱砂而言,这一夜的暴雨从未停歇,就像不论他走了多远,也始终走不出下城区。
  ·
  一块淤泥再如何费心也雕不出伟大作品,他细心栽培朱砂,因为她本身就是一块璞玉。他在她身上看到了一万种可能性,甚至时常会想,如果他母亲也可以像她一样,那他就不会带着原罪出生在这个世界了。
  朱砂上进好强,隐忍坚韧,生来就是野心勃勃的怪物。他没有让良女卖身,也不是逼妓女出家,他所做的一切只是推波助澜而已。
  如果他有理想型,那就是朱砂这个样子了。
  她每一个得意的眼神和嚣张的笑意都准确无误地踩在了他心头,可这份严丝合缝让他忍不住犯嘀咕,她真的是是上天送给他,任由他糟蹋的礼物吗?
  直到某一天他在外面吃饭,餐厅的炖牛肉格外可口,他下意识叫了一份让司机给朱砂送去。
  那一刻,顾偕愣住了。
  陈敖用了二十年的时间才让他放下戒备,何伯用尽毕生所学才捂热了他的心,而这个与他萍水相逢的小姑娘,只用一点虚伪的讨好就这样侵入了他的领地。
  在陌生的恐惧之下,他是有一点愤怒和不甘的。
  于是他开始在地下拳馆公开和她做爱、带她做各种极限运动,他故意羞辱她、折磨她。他厌恶脆弱和善良,他想知道朱砂的底线在哪里,他必须亲手要剥开她的皮囊,检查她的灵魂是否真正坚强。
  距离纽港市一百公里外有一片合法狩猎的山林里,他和朱砂背着猎枪走了一上午,连根狐狸毛都没看见。他坐在溪边石头上啃完一根能量棒,正要叫朱砂过来搞一发,忽然朱砂抬手让他别说话。
  顺着朱砂的视线望去,只见一头幼鹿正俯身喝水,黑色眼睛澄澈明亮,耳尖还抖了抖。
  他站在朱砂身后,看着她一步步前行,然后抬起枪口,没有丝毫犹豫扣下了板机。
  砰!
  无数鸟雀从枝头惊飞,鲜血顺着溪流远去。
  很好,朱砂通过考验了。
  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他也从不是谁的救世主,“好”的背后总是有所图。
  他养她,私欲而已。
  可朱砂不是这么想。
  那个惧怕他的小姑娘开始变得柔软,她会趴在他胸口吹气画圈圈,在他准备穿衣服离开时,抱着他的腰说要再来一次。他在朱砂眼睛里看见了最令他恐惧的东西——爱慕。
  那是害死他母亲、让他生出在悲剧的中的“爱慕”。
  他也承受不住那份重量。
  他对何伯说:“她就像个雏鸟,我怕一眼照顾不到她就会死。”
  这句话是真。
  “等等——我想起个事,”何伯突然一抬头,“你说你想看她能走到哪一步,总不能是你搞出来的绑架吧。”
  顾偕没有回答。
  不是他找人绑架了朱砂,但他确实知道有人密谋绑架他的人却没有出手阻拦。
  朱砂杀鹿可以毫不犹豫,那她杀人能不能也不眨眼?他想知道这个答案。
  事后想来这是一种谬误,测试了一次还不够,必须有第二次、第三次,直到事实与他的期待吻合。
  就像一遍遍试探恋人是否变心,对于一切相爱的证据都不信,直到恋人被磨灭了耐心,提问的人才终于说出“你看,你就是不爱我了。”
  顾偕也得到了这种答案。
  他开始留宿在朱砂的公寓里,听见小姑娘在梦中急喘后惊醒再默默流泪。朱砂躺在他身旁,额头抵着他的后背,担心吵醒他不敢主动抱他。
  他睁眼注视着黑暗,后背如坠千金。
  ——要不要回身安慰她?毕竟她还是个十五岁的小姑娘。杀鱼杀了再多,也没有亲手割过人的生殖器官。
  二十七岁的顾偕还没有和谁相伴一生的念头,他缩在他的龟壳里任谁敲都不探头。
  他也不想当谁的救世主,或者其他什么善良的好心人。把朱砂带回家,是何伯确诊后他病急乱投医的后果。
  所以,最好就不要给她这份温柔的期待。
  他出钱买她的身体,仅此而已。
  他闭上眼,继续睡觉。
  但他听见小姑娘哭完,吸了吸鼻子,又抽了张擤鼻涕,然后静静入睡。直到她睡着很久后,他还醒着。
  顾偕翻身注视着小姑娘的睡颜,忽然想通了一件事。
  ——他没资格决定别人的人生。
  于是在疗养院玉兰花树下,他开诚布公地和朱砂谈了一次,把选择权真正还给她。那是这段关系的转折点,小姑娘一夜长大,他也从心底接受朱砂进入他的世界。
  ·
  “所以是我介入了你和朱砂。”柏素素道。
  “不,是我贪心。”
  “弑父、报恩、以及孤儿的渴望,”柏素素叹息道,“谁都难选。”
  “你就从没怀疑过吗?”
  “怀疑什么?”
  “我和朱砂。”
  “朱砂是只雄鹰,我是朵菟丝花,这世上花多鹰少,但也不是每个女人都会为情所困,”柏素素笑了笑,“何况,如果你觉得我会妒忌你身边出现的优秀女人,那你未免太自恋了。”
  “即使我半年不回家?”
  柏素素摇头苦笑:“我父亲也经常一年半载不回家。”
  上流社会的大小姐和贫民窟里的私生子注定对婚姻认识不同,顾偕看来是背叛的证据,在柏素素眼中只是一桩微不足道的小事。
  柏素素突然又问:“可是我有点疑惑。”
  “你说。”
  “你为什么觉得朱砂会离开你?”柏素素道,“在我看来,朱砂离开你是因为我,但凡你解释一句,她都不会帮你下聘礼。”
  长久的沉默后,顾偕道:“我不是个好人。”
  柏素素疑惑:“什么?”
  “初见的那天,我只想杀了她,她一直都不知道,她委身于我其实救了自己一命。”
  在顾偕的认知里,不存在爱情这种东西。他相信爱情是文艺作品里最美好的元素,但人类本身并不具备爱人的能力,怦然心动不过是一时的请迷意乱而已。
  他不爱朱砂。
  无可否认的是,朱砂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角色,给了他一段任何人都无法取代的羁绊。
  他在乎朱砂。
  在乎到她的一举一动都牵挂着他的心。
  在卢南接到精英组的电话后,他意识到朱砂牺牲了她的全世界来帮助他复仇。她没有一丁点儿的自我,她将身心和灵魂都如献祭般奉献给了他。
  十年前,他承受不住这份重量,不敢接过来。十年后,他可以接过来,但他不应该接。因为他的小姑娘、全世界最好的小姑娘、他此生唯一的珍宝,不应该是他的附庸品。
  从前,他希望朱砂叱咤风云独当一面,因为他看见了母亲的悲剧。而现在,他希望朱砂能成为任何她想成为的人,无所谓坚强还是软弱,只要她能随心所欲,率性而为,喜欢钱就去赚钱,想要爱,就大胆去爱。
  如果他继续留在朱砂身边,他就是朱砂的拐杖,她永远也跑不起来。
  于是他将朱砂叫进办公室,提出了单飞计划。朱砂也礼貌而客气地感谢了他。
  他以为那就是故事的终点了。
  结果当天晚上,朱砂因为心脏病突发送进医院抢救。
  当头棒喝!
  他站在抢救室外,走廊上的灯光很冷,冷到他从一场虚伪的梦境中清醒过来,他终于意识到美满与幸福注定与他无缘,因为他是个卑鄙下流的混蛋。
  从前他为逃避孤独的命运将一个少女困在身边,而现在他为追求孤儿所谓的圆满,抛弃了与他相依为命十年的姑娘,去和一个陌生女人结婚。
  罪该万死!
  他让白清明找全世界最好的心理医生。
  有病不怕,治就好。
  然后祝锦枝又打醒了他。
  ——“不论她再想要这个东西,她都会先往外推,把决定权交给别人。”
  直到很久以后,顾偕再回忆起婚前那段时间,都觉得自己是一具行尸走肉,他的灵魂挂在峭壁上被两股力量反复拉扯折磨。
  一、全世界都知道他从父亲手里抢了“小妈”,如果取消婚礼,从公主跌到灰姑娘柏素素会再次坠进的深渊,这一次还会落上“弃妇”的恶名。父亲还会羞辱他——你看,你知道你自己是个贱种,你配不上我的宝贝儿。
  二、朱砂爱他。
  他还没有决定是否取消婚礼时,祝锦枝先打来了电话:“朱小姐开始向前走了,我不能告诉你她和我谈了什么,最多可以告诉你,她打算什么时候离开你。”
  “我知道了。”他挂了电话,转过身,只见茶几上铺了一幅字。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朱砂祝他百年好合。
  “朱砂向前走了”的这念头在顾偕脑中反复出现,此前他的焦虑程度是濒临爆表,而从朱砂放下贺礼那一刻起就是轰然爆炸。
  朱砂放弃他了?他被朱砂放弃了?
  他坐立不安,整夜整夜无法入眠,甚至结婚前夜在朱砂家楼下抽了一夜的烟。可是早上七点他还能回家收拾梳洗一番穿着礼服来到婚礼现场。
  然而当他真切站在了教堂的这一刻,他才意识到——去他妈的!这个婚不能结!
  他无视了宾客的祝福,匆匆穿过草地,视线在人群中寻摸着伴郎的身影。
  他得让白清明赶紧雇一只小狼狗来带柏素素逃婚,弃名由他来承担。然后把直升机开来,直接和朱砂去意大利,补上他欠了朱砂许久的旅行。
  朱砂对喜欢罗马的艺术气息不感兴趣,画廊、音乐会都不必安排,说不定她会喜欢那些建筑。不对,也许她要考虑投资艺术品,还是得找个艺术家当地陪。
  他在意大利的每个城市都有房产,他们可以住得很舒服。相比于做个观光客,他更想挑战一下在每一间房里都和朱砂做爱。
  “卧槽,boss你这什么表情?”白清明诧异。
  他把白清明拉到僻静处道:
  “去把直升机找来,我去找朱砂,你再安排个人,不行,来不及了,你先把素素藏起来吧,快去啊,愣着干什么呢,我去找朱砂……”
  白清明瞬间反应过来顾偕这语无伦次的话语背后是什么意思,他连忙拉住顾偕道:
  “别!这里太乱了,你去教堂等着,我先去找朱小姐,然后叫飞机来。”
  顾偕站在教堂中央的空地上,望着昏暗的墙面,久久无法平静下来。
  他还要对朱砂道歉,取得她的原谅,向她保证这是他一时鬼迷心窍,以后再也不会出现柏贞贞、柏月月或者柏光光了。然后他要单膝跪地,问她的小姑娘,他是否有此殊荣,与她共度一生?当然他给柏素素准备的戒指绝对不能用来糊弄朱砂……
  嘎吱——
  教堂沉重的木门被推开,顾偕浑身一僵,他忐忑转过身,但看清了来人,脸色顿时沉了下来。
  “你来做什么?”
  “当然是来见证你毁掉自己的,”顾翰儒逆着天光,微笑道,“如果你一定要我的祝福,那么,我祝你早日离婚,早脱苦海。”
  顾偕冷笑道:“多谢。”
  “典礼还有二十分钟,现在从这扇门走出去,你还有救,”顾翰儒扬起下巴,指向窗外的草地,“回头看看那个穿婚纱的女人,天真纯洁,完美无暇。我二十几年的心血之作即将成为你的奖励品,啧,我真心为感到你骄傲。”
  顾偕没有动,冷冷盯着他:“是啊,你应该骄傲。”
  “这一局是我输了,但是你真的以为你赢了吗?”
  “你的资产缩了水,你最爱的女人穿着我买的婚纱,”顾偕道,“与我而言,这就够了。”
  顾翰儒摇摇头:“人生在世,金钱、权力、女人、理想、家庭总要图一样,你问过自己真正想要什么吗?”
  “激将法没用,”顾偕挺起脊梁,“不过你要是肯去我母亲坟头磕三个头,我就不娶柏素素,如何?”
  上午的天光穿过教堂的彩绘玻璃,斜斜投下一道道光影。他们两个人隔着数排座椅,面对面站立,两张相似的面容倒映在彼此眼底。
  顾翰儒怔怔看了顾偕一会儿,好半天才笑了出来,眼底的嘲讽不加掩饰:“是仇恨支撑你走到我面前,一旦戴上婚戒,你的路也就只能到这里了。”
  “我了解你就像了解我自己,所以我知道你接下来的每一步都在走向末日,每一天都在烈火中煎熬。从你宣誓开始,你的人生就是一场醒不来的噩梦,就算离婚也无法得到安息。”
  “当你日复一日从她身边醒来,看见她逐渐衰老的面容。当你的儿子渐渐长大,看着他做出和你相似的选择,然后逐步取代了你。你越是往前,约是孤独。你的妻子遠在你身后,你的儿子跑在你之前,再也没有一个人、甚至一只狗把你视为全世界、愿意为你挡枪,最后剩下的只有你自己,只有你自己。”
  “害怕儿子取代你吗?”顾偕脸色僵冷,“那么恭喜你,噩梦成真了。”
  “不……”顾翰儒还想再说点什么,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算了,总有一天你会发现我是对的,那时候你会心甘情愿地向我认错。而在那之前,好好享受你的地狱吧。”
  顾翰儒转过身:“再见,顾偕。”
  他走到了门口,手握上门把手,忽然转过身,笑着说道:“以及,你有没有发现,你做了这么多,其实不过是要我的认可而已。现在我承认,你才是最像我的那个儿子。”
  顾偕愣在原地,神情如遭雷击。
  高跟鞋的声音渐渐走近,教堂另一侧的门板倏然被推开。
  “顾先生?您找我?”
  顾偕僵硬地转过身,脸色煞白,似乎连眼珠微微发颤。
  朱砂站在几步之外,头上是圣母怜子的雕像。年轻的圣母怀里抱着惨遭钉死的基督,面容哀痛而悲怆。
  ……他做了这么多,都是为了父亲的认可?
  “顾先生?”朱砂眼底满布了疑惑。
  教堂外的引擎声越来越近,窗外日光灼如白焰,直升机尾部在蔚蓝天空划出一道白线。不远处的草地上,宾客两三攀谈,唱诗班的孩子们围着手风琴嬉笑玩闹。
  ……他在求父亲的认可?
  ……他要认可?
  顾偕面部线条绷得冷硬,仔细看能发现他正咬紧了齿关。他蓦然一伸手,一把抓住朱砂的手腕,手指落在纤白的手腕上印下深红色。
  朱砂吃痛拧起眉心,但也任由他抓着,他们两个人面对面站得很近,顾偕略显狰狞的脸倒映在朱砂眼底。
  时间被拉得无限延长,一簇光缓慢挪动,在顾偕脸上投下一道的竖光,只见他瞳孔一寸寸缩紧,直至压成了一线,狠戾与凶残一闪而过。
  紧接着他粗鲁地拉住朱砂的胳膊,强行将她拖拽前行,穿过一排排长椅,然后“砰”地踹开了忏悔室。
  不是这样。
  不是这样。
  这是他的女人。
  ……
  “他可是姓顾的小王子。”
  “就是就是,操他妈还比操别人妈贵呢。”
  ……
  狭小的忏悔室里,他将朱砂摁在墙上,一口叼住了她柔软的后颈。
  “老头子当年没把你射在墙上,这是冥冥中注定了你得给我们父子当肉罐子养着这颗肾。“
  他掀起裙摆,扯下内裤,迫不及待将那根粗暴的凶器挤了进去。
  这是他的女人。
  他进入的是他的故乡。
  “你收了姓顾的钱?”
  “他想帮你!”
  “他想羞辱我!”
  ……
  他不孤独。
  他拥有她。
  “给钱你不要,非得让老头子打感情牌,和你那个卖逼的傻妈一个德行。”
  ……
  他的手指狠狠掐着朱砂的腰侧,把她拉得更近,每一次顶弄都送到最深处,恨不得将她塞进自己的胸膛。
  “如果柏小姐需要用婚姻变现,这个人为什么不能是您?”
  ……
  他一口咬住她的肩膀。
  “他带你看别墅、吃顿晚餐、为你准备个房间,你就美得以为你也配姓顾了?”
  ……
  他深深吸气,无声哽咽一声。
  “离那些脏兮兮的野孩子远点,不准和他们一起玩!”
  死神蓦然张开羽翼,虚空中狂风咆哮如雷,天地间爆出明亮的火球,洪水吞没山峦陆地,摧毁脊骨与血肉。
  他小腹一抽,尽数倾泻在柔软而温暖的甬道里。
  紧接着,太阳坠入深渊,黑暗转瞬而至。
  ·
  “尼采说,即使再悲剧的宿命也有审美的意义,”柏素素叹息:“‘不要说一个凡人是幸福的,在他还没有跨过生命的界限,还没有得到痛苦的解脱之前。’”
  顾偕问:“你说什么?”
  “俄狄浦斯为对抗弑父娶母的命运远走家乡,他击退了斯芬克斯成为国王,又为了饱受瘟疫折磨的人民,调查天神降灾的原因。他激烈反抗命运,每一步都看似走对了,但其实每一次反抗都让他离命运预设的轨道越来越近。”
  “你想摆脱孤独终老的诅咒,想证明你父亲是错的,于是你想要两全,你想要我,也想要朱砂,但是你为反抗命运做出的一切努力,都是命运本身,反抗得越激烈,套在你脖颈上的绳索便越紧。”
  “陈敖为了救你接受了你父亲的钱,你为此与陈敖决裂,入狱认识了何伯,然后洗白上岸成为金融巨鳄。再然后你有了朱砂,朱砂的陪伴是单数的、是不确定的,你害怕有朝一日她离你而去,所以选择了我,因为我的陪伴是复数的,你买了我,我会为你生儿育女,至少只要你有钱,我就不会离开你。单从结果上看,买我比买朱砂更划算。你看,即便每一步你都走对了,也会走到最糟糕的结局里。”
  “我知道错了,”顾偕苦笑,“可还能做什么呢。”
  ·
  寒风从车窗两侧灌入双耳,顾偕眼底映出标志性路牌。
  “距离目的地还有一公里,请您降低车速。”
  顾偕置若罔闻,又踩深油门,压紧了眉心。
  即使每一步都会走近命运的预设里,即使命运在脖颈强加重锁,即使成功只有短短一瞬,失望与打击则永无止境,他也不改更改执着的初衷。
  故事远不到结局,不论千万里还是千百年,他始终要找回她。
  下一刻,车前灯穿破无边无垠的夜色,汽车飞速驶上跨海大桥,向着着更远处的黑暗呼啸而去。
  —以下不收费—
  让大家久等了,非常抱歉。
  完结的问题
  收藏马上到四千,我也即将迎来40:1的收定比!看我真诚的大眼睛就是知道没有人比我更着急完结了。后面还有两卷,多少章我也说不好,现在像个预算不够的苦逼制片,每天都在焦虑怎么把字数控制在二三十万字内。
  犯了一个最常规的新手错误——想写的东西太多。
  所以后面要砍线删人物,文案上的离婚律师删掉,保留ngo医生和大明星。本来医生是和慈善基金还有庞氏骗局有关,明星和股权对赌还有电影投资有关,现在这两条剧情线都会删,主要走感情主线。期待商战的姑娘们,真的抱歉了!
  后面还是两卷,每一卷就几万字,或者十几万字,保证尽快完结尽快完结,你们看烦了我也写烦了23333
  2.人物问题
  第二卷写完,大家应该明白之前我说顾偕线是与世界和解,与自我和解,朱砂线是自我觉醒、自我成长的原因了。
  之前接到私信说我故意洗白顾偕拉低了这个文的逼格,其实不系哒!人会犯错会犹豫会挣扎,顾憨憨结婚是他命运线的一个环扣,是个不断撕扯的过程,天平两端一直加码,最后的原因就是文案上的“一念之差”啊哈哈哈哈哈哈哈
  有读者说蜜月时顾偕认错柏素素是bug,今天写完他在婚礼上的选择后应该可以理解蜜月期魂不守舍心不在焉了。本来想补一个柏素素和顾偕的蜜月番外,把顾偕怎么认错的写一下,但后来这特喵是个大雷,就算了吧。
  以及,朱砂不是弱者,更不是受害者,路再黑她靠自己也走得出来。“人”该有的,她一个不会少,但没有什么是“女人”该有的。
  3.休息一周,下周三晚上八点见
  最后把离婚律师线贴上来,离婚律师的剧情是这样:
  朱砂和顾偕吵架后去赌城玩了一夜,喝断片了,意外发现自己结了个婚,但找不到那个人是谁,满身精液也没有套,不知道做没做。
  顾偕得知后气得爆炸,调查后发现对方是个离婚律师,他又不敢直接说吃醋,只能训她荒唐,提醒她你没签婚前协议,人家还是专业离婚的,想想你最重要的东西——钱!
  然后顾偕禁止她和离婚律师再接触,一手包办了离婚事宜,与此同时,朱砂慢慢想起来那一夜的经过:相识、夜游、疯狂、结婚以及因为没套所以69了的碎片回忆。
  是个双线结构的悬疑,大家脑内爽一下就好,不会写了。
  感谢大家这半年的支持!
  完结说明
  这几天捋了一下后续情节,强行在20万字完结就会烂尾。
  前两卷都在埋伏笔,扔掉伏笔商战剧情我舍不得,也不想文案上男配只能当个工具人,让顾偕和解和与朱砂觉醒都会像催命一样赶,压缩我喜欢的狗血的追妻火葬场。
  一个故事到了70%还再出新人物新剧情,那结构就塌掉了。
  现在这两卷从整体里来看,起承转合是完整的,唯一留下的尾巴是邵俊带出来的偷拍悬疑线,但是这条线第二卷临近结尾的地方也有进展——邵俊开始了新生,所以悬疑线放到下一季是合理的。
  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别的勾子了。阶段性完结从剧作上看是没问题的,唯一有问题是大家的想法——作者是否骗钱跑路了。
  我不想辜负大家的期待,也不想糟蹋我的心血。
  第一次写网文,完成比完美更重要。我还是想把故事写完,宁愿像美剧一样做两季,也不想因为缺预算匆匆砍掉。
  为了证明不跑路,休息几天会开个十万字的小甜文放松放松,然后再回来写名利场2.
  接下来会有三个番外,尹铎的he番外是平行番外,官配he番外,以及尹铎和顾偕两个人分别带还在的故事。
  很多言情小说都要以结婚生子作结局,好像生育就是为这段婚姻咔嚓上了个锁,孩子就是那个保险栓。而本文其实是反婚反育的基调,我也反复强调朱砂不可能生孩子,但还是有好多姑娘想看带娃。阶段性完结感觉对不起追了半年的大家,所以就写个带娃番外,但这与正文剧情无关,只是平行有娃。
  尹铎在正文be的原因很清楚了,朱砂离开顾偕是自我觉醒,不是她爱尹铎,如果让她和尹铎就这么he了,那前文就塌了,所以尹铎的剧情也是平行剧情,《名利场2》的剧情与尹铎he番外无关。
  本文连载六个多月,有两波大告别,一次是尹铎下线,另一次是第二卷完结当晚,当时好多读者都说第二卷就是心中最圆满的结局了,一看这么多人弃文,我才有点怀疑是否有继续写下去的必要。
  昨晚发微博问了一下,多少人能接受这样结局,万万没想到还能炸出活的官配党!
  我每天看到的评论都是“虐死顾偕”、“不要he”、“不原谅他,朱砂更可怜”、“还没分手吗?不想追了”以及“没有爽到,憋屈死了”,于是我就在“写我想写的”和“写大家想看的”之间来回撕扯,还因为编剧这个职业病,只要有任何人异议或者疑惑,我就自动把她当成了甲方,然后陷入要情绪崩溃的死循环。
  如果喜欢顾偕、喜欢官配,就请告诉我,会哭孩子才有奶吃,尹铎占比这么大,因为我微博的评论50条里有49条是骂顾偕,这么失败的人物从中期开始就一直在砍戏份,尹铎就从男配之一变成了男二。
  所以,还是顾偕一个番外——《春宵·元宵·良宵·今宵·终宵》
  其中《春宵》是之前卡文的时候免费发在po肉番,当时没写完,现在补个微博。《元宵》是年初发在微博上的番外,时间线对不上与正文剧情无关。
  以及最后解释一下“朱砂为什么不和其他男人做爱”,这段话在微博有配电影截图,以及评论抽送两个人《海蒂性学报告》(女性篇)
  从生理上讲,阴道是产道而非性器官。
  阴道只有前三分之一有末梢神经,因为婴儿要从阴道里出来,如果神经太多分娩的时候会疼死,体外的阴蒂才是女性的性器官。
  在电影里“插入性行为”多是用“暴力”和“侵犯”的画面来做隐喻。
  比如,匕首刺入身体、手枪插嘴、冰锥凿冰、打破镜面、烟头烫皮肤,勺子敲鸡蛋、后车撞翻前车……
  “只有插入才能叫性交”是几千年父权文化洗脑的产物,本质依然是男本位和性剥削。
  有一方主动进攻,就有一方被动承受。
  进攻的一方通过剥削和伤害来获得刺激,承受的那方是冰、是镜面、是鸡蛋是等等一切易于破碎的“弱者”。
  朱砂为什么和顾偕做?
  我用了70万字来解释她和顾偕的性剥削关系。
  朱砂为什么不和其他男人做?
  因为她看不起别的男人。
  我希望朱砂能从常规的性剥削里脱离出来,并不是她为男主守身如玉。而且“守身如玉”这四个字是通过男配(反派)嘴里说出来的,在这之后朱砂立刻“侵犯”了他,也算反击了回去。人的理解力受智商、见识与经历影响,不会因为小论文就能理解,如果对这个设定还有异议,没关系你说的都对!
  从1月18号到7月18号,感谢大家一路陪伴到这里。
  更哆内容請上:yuzhaiwude.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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