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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孟璋颤抖的样子,让宋成舆回想起他们第一次看电影的时候,那时候绍孟璋也是像现在一样脆弱不安,恐怕是女鬼惨烈的模样勾起绍孟璋的回忆了,然後又想到入梦前李维安与自己的私下谈话。</p>
  苏家么女是绍孟璋的前任情人,那位人类女性的惨死,造成了绍孟璋严重的心理阴影。</p>
  刚出事的头一年,绍孟璋非常恐惧人类女性,上班工作到一半也时常走神,花了很长的时间才慢慢恢复正常,回复以前爱笑爱闹的样子,但自此以後,就再也不亲近人类女性了。</p>
  「他压根没走出来。就算你对他没感觉,他对你也是有感情的,至少看在同族的分上,帮帮他吧。」</p>
  李维安的话似乎还在耳边回荡,宋成舆按紧了绍孟璋的肩膀,突然明白自己该做的不是单纯地把绍孟璋唤醒,是必须让他面对自己的恶梦走出来。</p>
  注意到绍孟璋似乎想退出来,宋成舆握住了他的肩膀,强迫他面对眼前像地狱一样的景象,在绍孟璋耳边郑重地道:「绍孟璋,已经发生的事情你只能选择面对它,别让我看不起你。」</p>
  绍孟璋似乎一点也没注意到在他身後的是谁,反覆重复的恶梦已经让他几乎崩溃了,每一次重来他都想救苏倚红,但是每当他以为未来已经改变了,发生的事实却总是一次次将他打入绝望深渊。</p>
  被梦魇迷惑的绍孟璋已经把梦境当成现实,他以为每一次重生都是为了改变悲惨的未来,却不知道只是诅咒的力量在迫害他,不管重来多少次都会是一样的结果。</p>
  绍孟璋的眼神流露出浓烈的绝望与杀意,冲向手术台,双手掐住那个一切恶梦的源头──从女人被撕裂的下体爬出来的生物通体漆黑,稀疏的黑毛还湿淋淋的沾满血丝,形体就像刚出生的婴儿,但嘴唇肥厚发黑,就像是幼小的狒狒。</p>
  在被绍孟璋掐住脖子提起之前,那头狒狒幼崽正在撕咬着女人丰润的大腿,吃得津津有味,发出咀嚼的声音。</p>
  绍孟璋脸色狰狞地掐断那个令人作呕的生物的脖子,看着那幼崽慢慢停止挣扎,他只希望一切都到此为止。</p>
  「不要再来了……够了,如果什麽也不能改变的话,不要再来了……」</p>
  一直重复的惨状让想逃避的绍孟璋几乎精神错乱,没有察觉不断重复的梦境与现实的隔膜。</p>
  看到绍孟璋坐在血泊里,低垂着头流下眼泪,垂死哀鸣一样的喃喃自语,宋成舆不忍心再看他这样痛苦脆弱的模样,他想关上门走出去,却又觉得这样做,对绍孟璋太过残忍。</p>
  用指腹按了按有点隐隐作痛的太阳穴,宋成舆深深叹了口气,迈开脚步走到绍孟璋身边扣住他的肩膀,神情严厉地道:「看着我,绍孟璋。」</p>
  绍孟璋被动地抬起头,困惑地看着突然冒出的、不应该存在於梦里的人,十分茫然。</p>
  眼前的人很眼熟,可是他一点也想不起来对方是谁、在哪见过,但是眼前的男人身上强烈得不容忽视的存在感,彷佛与周遭格格不入一样,绍孟璋感觉一片混沌的脑子突然清明起来,周围的景象就像蒙上一层雾气,只有眼前的人紧紧捉住自己的视线。</p>
  「你不是一直埋怨我不给你机会吗?」宋成舆脸色缓和下来,声音却很淡漠:「你要机会,我就给你机会。」</p>
  松开绍孟璋的肩膀,宋成舆直起身、毫不犹豫地转身往外走,他感觉自己一定是疯了,不然不会听从花玟的馊主意……</p>
  但他确实想不出更好的方法。</p>
  按花玟交代的说,真的有用吗?宋成舆相当怀疑。他甚至不明白花玟让他对绍孟璋说这些话的意图,只是若真这麽做能让绍孟璋从梦魇中清醒过来的话,也不是不能尝试。</p>
  虽然知道绍孟璋要是好起来,肯定又会不停纠缠自己,但他宁愿跟绍孟璋纠缠不清,给绍孟璋一个机会,也不想看绍孟璋毫无生气昏睡的样子。</p>
  绍孟璋呆呆地看着宋成舆走到门边,脚步一顿。</p>
  「站起来,追上我……我就给你你想要的。」</p>
  看着宋成舆消失在门口,绍孟璋的眼神流露出一丝迷惑、一丝挣扎,手无意识地抬起,尽管颤抖着,却还是伸向宋成舆消失的方向,尽管腿仍然发软,却不受控制地站起,尽管什麽也没想起,可身上每一个细胞却都在呐喊「追上去」。</p>
  不能让他离开……只有他,不能离开。</p>
  突然闪过脑海的画面,让绍孟璋的眼神渐渐恢复清明,意识到刚刚发生的一切全是梦,一个过於逼真反覆的恶梦。</p>
  摇了摇昏沉的脑袋,错乱的记忆终於都回归正轨,完整的串连起来。</p>
  绍孟璋总算搞明白是怎麽一回事。自己被苏家老大捅了一枪,被困在恶梦里,然後宋成舆进来自己的梦里,为了唤醒自己,说出动听得要命的承诺……如果不是对自己有那麽点意思,谁也不会信是吧?</p>
  绍孟璋忍不住弯起嘴角,沉沉地笑起来,目光变得如火一样灼热。</p>
  他想起来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情景,想起之後相处的每一个片段──面对自己的求爱不知所措的宋成舆、认真拒绝他表示要为环保献身的宋成舆、尽管还在生气仍然跑出来的宋成舆……</p>
  破除黑暗带着阳光的座山雕就这样冲进了他的心里,成为他生命里的阳光。</p>
  回头看着就像残破的娃娃一样躺在手术台上的苏倚红,绍孟璋闭上眼睛。记忆里,那坚强美丽的女性躺在自己怀里,虚弱却温柔地微笑着,任性地要求自己必须是他最後一任人类情人,她要作他生命里最特别的那一个。</p>
  他答应了她。</p>
  苏倚红是自己生命里最特别的一个,但参与他未来、最重要的那个会是宋成舆……他已经这麽决定了。</p>
  第八章</p>
  充斥着血腥味的手术室就像融化的奶油一样缓缓消失,眼前出现的是乾净的蓝天、连绵的树海,宋成舆正站在一棵大树下,头微微仰起,脸上流露出怀念的神情,在察觉到绍孟璋的视线时,只是淡淡地一瞥。</p>
  绍孟璋加快了脚步,走到宋成舆的身边握住他的手。</p>
  宋成舆难得没有流露出排斥的表情,眼睛里彷佛闪过了一道光,像是高兴又像是对绍孟璋的肯定。</p>
  「你走出来了,很好。」</p>
  绍孟璋用力握紧他的手,注视着宋成舆的目光充满热烈的情感。「亲爱的,别忘了你说的话。」</p>
  宋成舆皱起眉,却仍然点了点头。「我没忘,虽然我不能理解为什麽你会选择我,只是因为我像人类?」</p>
  李大妈还真多话。</p>
  绍孟璋撇了撇嘴,心里却有点暖洋洋的,虽然李维安老拿话酸他,可还是挺关心自己的嘛。「一开始是这样,但後来验证了我的眼光很不错的嘛,怎麽说呢,看你那麽认真做每一件事情,有点被你感染了吧,反正就觉得跟你在一起挺有意思的,生活过得特别充实。」</p>
  宋成舆没想到是这种理由,刚毅的脸庞流露出迷惑,绍孟璋的说法实在不太能说服他。「听起来你只是想有个对象作伴,是不是恋人都无所谓,既然这样,我们可以作朋友、家人,我认为那样更长久。」</p>
  绍孟璋露骨地上下打量着宋成舆,视线在对方结实的胸膛跟挺翘的臀部上停留了几秒,咧嘴一笑。「亲爱的,我也很喜欢你的身体,如果能够进一步结合,我当然也不想停留在精神恋爱,作为一个雄性你应该懂得。」</p>
  雄性多半是追求肉体快感的动物,绍孟璋这麽说他倒是比较能够理解了。宋成舆抱起双臂,一本正经地建议:「自慰是个简单又快速的抒解方式,而且更重要的是我不一定能满足你。」</p>
  绍孟璋哈哈大笑,勾住宋成舆的肩膀。「放心吧亲爱的,满足感是互相的,我一定能满足你!」</p>
  真不知道他哪里来的自信。宋成舆头疼地按了按额角,心里却莫名感到安定。</p>
  这其实是一个双向选择。</p>
  就在刚刚,宋成舆也做出了决定。</p>
  也许他对绍孟璋也不是半点感觉全无,至少如果自己做出一点牺牲,能够让绍孟璋恢复乐观开朗的样子,那感觉似乎也不坏。</p>
  也许不是爱情,但是很多时候两个个体陪伴彼此也并不一定需要这个。</p>
  连绵不断的大草原、一望无际的天空,充满生机的绿色与没有一丝阴影的蓝天,交织成一幅美丽的风景画。</p>
  绍孟璋趴在行驶中的大卡车车窗边上,看着一溜斑马群悠闲地奔跑而过,彷佛被感染了那种缓慢悠闲的慵懒氛围,忍不住打了个大大的哈欠。</p>
  回头看了一眼坐在驾驶座上专心开车的宋成舆,绍孟璋的目光流露出幽幽的怨念,说好等他的伤好得差不多就来约会,虽然确实这也是约会没错,可是──郁闷地挥挥手赶开被卡车运载的动物尸体引来的苍蝇,绍孟璋几欲泪流──为什麽又是这种工作约会!</p>
  自从动物处理公司被暂时解散之後,原班人马被派遣到飞洲支援当地的秃鹰保育计画,说起来跟过去的工作性质差异也不算大,甚至宋成舆对此更加满意,环保是他热爱的终生事业,主要的工作能够跟他的志业接轨自然再好不过。</p>
  绍孟璋对此也没有太大意见,亲爱的在哪,他就在哪,夫唱夫随其乐无穷嘛,自从宋成舆答应交往,绍孟璋天天都是阳光灿烂笑咪咪的模样,但久了他就发现不太对味了。</p>
  因为答应过不能妨碍宋成舆的环保工作,虽然对方也答应了交往,愿意跟他约会,但绍孟璋提的约会行程总是被宋成舆委婉地以工作拒绝,为了达到能够约会的目的,自己总是主动迁就说即使是一起去做环保工作当约会也没关系。</p>
  最後为了方便约会跟老板提交申请,请求跟亲爱的搭档一起工作──这真的是在约会吗?这不是二十四小时不停歇的工作吗?</p>
  亲爱的绝对是所有老板都热爱的最佳员工。绍孟璋一边哀伤自己永远被宋成舆排在环保工作之後,一边又以自家亲爱的为荣。</p>
  如果不是宋成舆这种认真专注、全情投入的态度自己也不会被吸引,绍孟璋了解自己是什麽德行,自己永远不会有宋成舆那种毅力与热情,但是在宋成舆身上,他能看到他渴望的东西,所以就算只是在宋成舆身边陪着,绍孟璋感觉那也挺不赖……</p>
  虽然偶尔还是想来点浪漫的、普通的、情侣之间的正常约会,但谁叫他喜欢上的不是普通的妖呢。</p>
  这次的工作是协助喂食附近栖息的秃鹰群。由於飞洲部落林立,虽然经济发展慢慢有了起色,但是为了畜养大量的牲畜提供足量的肉品出口,引进了不少使用在家畜上的兽药。</p>
  这些兽药很多是先进国家淘汰的次品,加在饲料里能让家畜长得更肥美,但是病死的家畜肉里就会残留有兽药的成分。</p>
  而飞洲的农人习惯性将家畜抛弃在野地,任由秃鹰野狗把病死的家畜啃食乾净,这样不会污染环境,腐食性的动物们也有足够的食物来源,但兽药的使用却打破了这个生态平衡。</p>
  自从兽药引进後,秃鹰的族群不断萎缩,生存受到了严重的威胁,因此近年来保育秃鹰的呼声越来越高,秃鹰妖们也介入了秃鹰保育的工作。</p>
  对於农人的劝导一直持续在进行,但顽固又守旧的农人少有听劝。</p>
  目前除了软性劝导以外,被抛弃在野地的病死家畜,也由秃鹰保育计画组织的成员回收,并且寻找乾净的肉品来源喂食秃鹰,才让秃鹰一度濒临灭绝的情况稳定下来,不再恶化。</p>
  卡车一直行驶到邻近的大风山脉,根据长期的生态观测,那附近有几个比较大的秃鹰巢,宋成舆与绍孟璋的工作很单纯,只要把未受兽药污染的动物尸体抛到定点,让秃鹰啄食就行了。</p>
  卡车上装设有卫星定位系统,确定抵达目的地後,宋成舆操作着卡车车斗,後面的车斗缓缓倾斜升起,将放置在车斗上的动物尸体往後倾倒。</p>
  当工作完成後,卡车缓缓驶离定点,围绕在附近的秃鹰瞬间飞扑下来争抢,那画面让绍孟璋感觉挺怀念的,虽然距离自己还是普通秃鹰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了,不过那不妨碍他难得地忆苦思甜。</p>
  「该换手了吧?」去程是亲爱的开,回程该换自己了,虽然自己开大型车的技术不怎样,不过反正大草原上也没啥人,不怕车祸。</p>
  开了一上午的车,宋成舆也感觉有些疲惫,不过考虑到上回绍孟璋把车开到湖里的可怕技术……</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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