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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管家的神色略显怪异,他特意强调了‘点名’,多数光临豪宅的客人都是要见亨利的,要见戈卿的很少,几乎是没有,所以他才觉得很奇怪。</p>
  姓兰?</p>
  戈卿从自己的脑库中搜索著这个姓,发觉自己并未认识任何一个姓‘兰’的人,他斟酌半响,才低声应道,“他干什麽的?”</p>
  “他是个很有名的魔术师,全名叫兰尔思,他最强的魔术是一场灵魂互换魔术。”老管家徐徐说道,老管家知晓这些并不是因为他的知识丰富,而是因为兰尔思实在是太有名了,有一段时间报章上都充斥著他的新闻。</p>
  而戈卿并不是不知晓这个人,他原本以为兰尔思是他的名,谁知兰字竟是他的姓。</p>
  戈卿蹙了一下眉头,嚼著口中的肉,吞下肉块之後扬声说道,“让他去客厅等等,我马上过来。”</p>
  他说完之後,听见命令的老管家并没有马上离开餐厅,而是用恭敬的语气对戈卿说道,“虽然兰尔思是一个很著名的公众人物,但是戈卿先生你这样贸然去见他,似乎……不太好。”</p>
  “你的意思是说我要去见一个客人还需要经过亨利的应允?”戈卿的脸色冷了下来。</p>
  “当然不是,戈卿先生。”管家垂下头,他当然知道亨利对戈卿有著百分之百的信任,作为一个管家,他还是觉得小心比信任更为重要。</p>
  “有什麽事,我一力承担。”说完之後,戈卿把面前的碗盘往旁边一推,然後起身到客厅去等待客人。</p>
  兰尔思比屏幕上高大许多,他一身的紫衣斗篷,皮肤好像吸血鬼一样苍白,瞳孔是淡淡的金色,比戈卿的琥珀色眼睛黯淡些,看起来有些忧郁的样子,他手上拿著一个大箱子,看见戈卿之後嘴角略勾,把箱子放在茶几上。</p>
  “戈卿先生,你好,我想你现在的样子不适合跟我握手吧?”兰尔思自顾自地坐在沙发上,向戈卿点点头当做打招呼。</p>
  戈卿摇头,“看对什麽人,如果是个美丽的女士,我不介意和她来场热情的拥抱。”戈卿在外国长大,久了也会开起外国人的冷玩笑,虽然这笑话比外面的气候还要冷,但他们始终乐此不疲。</p>
  兰尔思笑得很欢,拿起管家给他泡的英式红茶端在手里取暖,“你以这样的形式活著还习惯吗?”</p>
  戈卿摇头,“我不明白你的意思。”</p>
  兰尔思喝了口红茶,“我最近在做一场研究,做过灵魂互换的动物究竟是什麽感受,用自己的生活习惯和习性活在一个全然不适合的躯体里,我的研究似乎失败了,鸡和狗在几天後就死亡,骆驼拖了一个月,马存活了七个星期,鹦鹉半年,活最久的是一只猴子,他和他身体里面的鹦鹉活了两年半。”</p>
  兰尔思放下了手中的杯子,顿了顿,然後继续说道,“当我认为我的研究彻底失败的时候,我从一个朋友口中知晓了戈卿先生你这个欧洲黑社会里的传奇人物,希望我贸然登门,不会给戈卿先生你造成任何的困扰。”</p>
  戈卿不耐烦地拉了一下自己的筋,懒洋洋地瞪他,“你说这麽多,都还没有说到重点,我最讨厌人转弯抹角了,你有话就说有屁快放!”</p>
  “你真的甘心在这个躯壳里活一辈子吗?”兰尔思说这句话的时候,原本忧郁的淡金色眼眸倏忽地闪过一阵兴奋的光芒,“你有没有想过离开这个躯壳,重获新生?”</p>
  “你真的可以帮我做到?”戈卿语气中充满了不肯定。</p>
  怎麽可能不想?</p>
  他当然想啊!他希望可以和亨利手牵著手漫步在街头上,他希望用自己的手掌去抚摸亨利相较以往成熟了不少的脸,他希望可以用人的身体给予亨利一个真正的拥抱。</p>
  这一切他都渴望许久了。</p>
  他口中的不在意,他口中所谓的洒脱统统是假的,他怎麽可能不在意呢?!那些故作潇洒的话语只是被绝望和失望硬挤出来的自我安慰而已。</p>
  他曾经自我安慰只要活著就好,只要可以待在小笨熊身边就好,但这身毛茸茸的身体又确实地带给他无数的不方便和困扰,他是多麽地想,多麽地想把亨利拥入怀中,用自己的唇去亲他,用自己的掌心去感受他。</p>
  当戈卿正在充满希望地望著兰尔思当儿,後者原本光芒万丈的眼睛却突然暗了下来,他想了想,把右手五根手指摊开来给戈卿看,“就算我再有自信,也不可能给你十成的把握。五成,我有五成的把握把你的灵魂换到另外一个躯体上。”</p>
  “五成?太少了!”</p>
  兰尔思耸肩,“这是我第一项以人为主角的魔术,你不可能要求我给你百分之百的把握。”</p>
  “那你要把我的灵魂换到哪个躯体上?”</p>
  “随便,由你去寻找,找一个植物人或者快要闹死的病人,他们的灵魂都不会存在了,我相信以你爱人的权势和身份,要买来一具没有灵魂的身体应该不是一件难事。”兰尔思肯定地说道,“我只需要你一个点头还有你爱人的支持,其他的都由我来做。”</p>
  戈卿全身无力地瘫在沙发上,思绪的杂乱让他几近无法思考。兰尔思是个急性子的人,他等得有些不耐烦,站起身想要告别戈卿,“我把我的名片留在这儿,你决定好了之後再联络我。”</p>
  “不用了。”戈卿笃定地站起来,毅然地对兰尔思说道,“我做,不管过程有多艰难辛苦,我都会接受。”作家的话:此文无肉,但是却很是重要的一个章节,酝酿著之後的sm xd,想要激肉的快撒点点给偶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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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鲜币)96 换魂</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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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亨利比往常稍晚回来,回来的时候浑身散发著淡淡的酒气,蓝色的眼眸有著浅浅雾气,看起来有些迷蒙。</p>
  “喝酒了?”戈卿走到他的身边,用下巴蹭蹭他。</p>
  亨利顺势把戈卿拥入怀中,鼻子埋入戈卿颈後厚重的毛发,闻著那独特的清新气息,声音嘶哑地道,“那些死老头子的应酬真烦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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